「109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標誌遴選」第三名作品列為抄襲,書面通知創作者繳回獎狀及獎金。
主旨:「109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標誌遴選」第三名作品列為抄襲,書面通知創作者繳回獎狀及獎金。
說明:依據『109 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主題標語、標誌與吉祥物」設計第3次討論會議』決議辦理相關事宜。
109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執行辦公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