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教務處教學品保組 校聘組員(身心障礙名額) 徵才甄選公告〔延長公告〕

一、職稱:校聘組員

二、名額:一名

三、性別:不限

四、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熟悉Microsoft Office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

(三)熟悉公文撰寫與公文格式。

(四)需能獨立作業,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主動積極、細心負責。

(五)本職缺限持有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條規定之身心障礙證明者,且有效期限在109年1 月(含)以後,如須重新鑑定者,重新鑑定日期須為109年1月2日以後。

五、工作項目:

(一)綜辦系所評鑑業務。

(二)辦理申請增設調整院系所及學位學程。

(三)綜理教育部及勞動部計畫申請校方配合款之統計與彙整。

(四)教師獎項、推薦、遴選案(含特聘教授、講座教授、教師社會服務獎、教學優良教師獎等獎項)

(五)辦理教師以教學實務成果送審教師資格審查基準舉辦教學發表暨觀摩會。

(六)辦理學生學習成效不佳及弱勢學生課業輔導事宜暨教學諮詢委員會。

(七)教師教學相關之規劃及辦理。

(八)綜理品保組相關法規制定及修正。

(九)教學意見調查修訂、分析及運用。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待遇:大學畢業起薪28,225元/月,碩士畢業起薪33,025元/月。

七、甄選方式: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

八、工作地址:國立高雄大學教務處 (81148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九、檢附資料:

(一)履歷表及自傳(如附件一,請以電腦繕打、A4紙張、附上近照一張)、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經歷資料證件影本(請敘明服務期間內擔任之職務名稱、負責工作內容)、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經審查資格條件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請務必填寫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如附件二)。

十、聯絡方式:

(一)應檢附之相關資料於109年01月10日(星期五)前寄達81148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國立高雄大學教務處教學品保組收,聯絡電話:07-5919782,信封外請註明「應徵教務處教學品保組校聘組員」;經書面審查通過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遴選者恕不退件。

(二)視成績結果將候補若干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