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第1學期期末清宿扣款清冊詳如附件
有任何問題請於110年3月5日(星期五)前至學二辦公室(07-5919596、5919597)反應,逾時恕不受理。
備註:
一、 保證金退款將於暑假扣款一併確認截止後開始進行退費(預計110年9月中旬)。
二、 依據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退宿學生應依下列各款程序辦理退宿:退宿前,寢室應打掃清潔。經宿舍輔導員、學宿會幹部(或工讀樓長)共同會勘後,寢室不整潔者代請清潔人員打掃,費用由該寢室所有住宿生共同負擔。
三、 依據本校109學年第1學期學生宿舍清宿通知第五點規定:
寢室清潔標準及扣款規定:
(一)標準:
1.地面(含床、桌、櫃下方):打掃乾淨、無垃圾、黑色可清除污垢。
2.衛浴:地面、牆壁無汙垢發霉、瓷器玻璃潔淨光亮、洗手台清潔無垢、無垃圾。
3.書桌、書櫃、床鋪:無物品、垃圾,書櫃及衣櫃確實上鎖。
4.陽台無垃圾雜物、椅子按床號歸位、冷氣遙控器復位。
(二)扣款:個人計算(依本校住宿契約第八條辦理)
1.浴室300元。2.房間地面200元。3.書桌(椅)100元。4.陽台150元。
5.垃圾100元。6.寢室房門100元。7.床舖150元。
(三)公物扣款:1.椅子未歸位150元。2.椅子遺失900元。3.冷氣遙控器遺失125元。4.衣櫃吊衣桿損壞或遺失200元。
學二宿舍辦公室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