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110-1學期學生宿舍清宿通知

一、清宿時間:1月26日(三)早上9時至1月28日(五)中午12時止。

二、清宿方式:
(一)1月26日(三)、1月27日(四)早上9時至晚上10時:學一、學二各寢至「學二辦公室」辦理清宿檢查,綜合宿舍各寢室至「3樓交誼廳」辦理清宿檢查,檢查完成後在該寢同學面前立即確認扣款金額,並完成雙方簽名。
(二)1月28日(五)早上9時至中午12時:各寢至下列地點辦理清宿檢查,檢查後在該寢同學面前立即確認扣款金額,並完成雙方簽名。
1.學一宿舍:OA、OB交誼廳。
2.學二宿舍:閱覽室。
3.綜合宿舍:3樓交誼廳。
(三)住宿生最後離開宿舍時間:1月28日(五)中午12時。
(四)清宿檢查以「寢室」為單位,為避免扣款爭議,請由各寢「最後離宿之同學」代表該寢辦理。
(五)寢室若無人辦理清宿檢查,將於1月28日(五)下午1時後由樓長進行拍照、登記扣款,並由學宿會委員見證。
(六)扣款清冊將於2月25日公告在學校網站首頁及生輔組網頁;若有疑義,請於離宿時自行拍照存證,依公告時間至學二辦公室辦理。

三、寒假住宿說明:請詳閱「本校110學年寒假住宿申請公告」,並依時程辦理。

四、寢室清潔標準及扣款規定:
(一)標準:
1.地面(含床、桌、櫃下方):打掃乾淨、無垃圾。
2.衛浴:地面、牆壁無汙垢發霉、瓷器玻璃潔淨光亮、洗手台清潔無垢、無垃圾。
3.書桌、書櫃、床鋪:無物品、垃圾,並確實上鎖。
4.陽台無垃圾雜物、椅子按床號歸位、冷氣遙控器復位。
(二) 扣款:個人計算(依本校住宿契約第八條辦理)
1.浴室300元。2.房間地面200元。3.書桌(椅)100元。4.陽台150元。 5.垃圾100元。6.寢室房門100元。7.床鋪150元。
(三)公務扣款:1.椅子未歸位150元。2.椅子遺失900元。3.冷氣遙控器遺失125元。4.衣櫃吊衣桿損壞或遺失200元。

五、清宿說明:
(一)本次寒假清宿只開放個人衣櫃及抽屜放置,其餘全部清空。
(二)除衣櫃、抽屜內物品外,房間遺留任何物品皆視同垃圾,一律清除。鞋櫃內禁止放置物品,違者直接清除並扣款。
(三)寒假期間嚴禁回原寢室!重要物品請勿放在寢室內,請勿回原寢室拿東西。
違者依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及學生宿舍寒暑假提供使用作業要點辦理。
(四)衣櫃、抽屜內物品妥善放置並確實上鎖,自行負保管責任。
(五)鑰匙不繳回,同學自行保管。
(六)各寢室清潔用具需整齊堆放於陽台,未整齊放置在陽台者視同垃圾清除。
(七)陽台窗戶務必關閉上鎖,窗簾請打開至兩側束好。
(八)寒假消毒時將打開所有房門,貴重物品請勿放置寢室。寢室內物請確實清空,以免沾染消毒水。
(九)腳踏車需張貼宿舍停車證貼紙後(無停車證者可向宿舍辦公室申請),請妥善停放在宿舍區車格或車架內並自行上鎖,宿舍僅提供場地停放,不負保管責任。

六、開放公共空間放置床墊及物品(學校不負保管與損壞賠償之責任,如同學擔心物品遺失,請勿使用本空間):
(一)各棟公共空間地點:
1.綜合宿舍:3樓交誼廳。
2.學一宿舍:OA生活廚房及OB交誼廳。
3.學二宿舍:OF自修室。
(寒假住宿同學另行通知物品暫放地點)
(二)所有物品請裝箱,並妥善封口。床墊請摺疊後,裝入床墊套中或以尼龍繩綑綁。
(三)寄放物品需貼上紙條,註名姓名、棟別、寢室及床號。
(四)請自行將寄放物品放入,從裡放到外,排放整齊。
(五)開放放置時間:1月26日早上9點起至1月28日中午12點止,1月28日
中午12點鎖門,開放同學自行放物期間均不鎖門,學校不負保管與損壞賠償之
責任。如同學擔心物品遺失,請勿使用該空間。
(六)寒假後物品領回期限:2月18日早上9點起至2月21日中午12點止。逾期 未領回,將視同廢棄物處理。開放同學自行領物期間均不鎖門,學校不負保管與損壞賠償之責任。如同學擔心物品遺失,請勿使用該空間。
(七)物品寄放公共空間寒假期間均鎖門且不開放拿取物品。該空間由同學自行放物與取物,學校不負保管與損壞賠償之責任,如同學擔心物品遺失,請勿使用該空間。

七、門禁管制:
寒假期間僅學二宿舍西側大門開放進出,其餘出入口封閉。進出宿舍請隨手關門,以確保住宿安全與安寧。

八、110-2學期宿舍開放進住時間:2 月18日(五)上午9時。
請勿提前入住或搬物品!

九、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有任何問題請洽樓長或學二辦公室07-5919596、5919597。

學二辦公室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