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修正「文化部公共藝術視覺藝術類專家學者資料庫建置作業須知」自114年4月15日生效

教育部轉知文化部修正「文化部公共藝術視覺藝術類專家學者資料庫建置作業須知」,名稱並修正為「文化部公共藝術專家資料庫建置作業須知」,並自114年4月15日生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月14日臺教秘(二)字第1140004087號函辦理公告。
二、修正內容詳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