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政治法律學系系主任楊戊龍】
2026-06-05 為培養學生分析公共議題能力,強化專業倫理素養與政策思辨能力,政治法律學系日前於「職場權責與專業倫理」課程中舉辦畢業辯論活動,作為學生四年學習歷程的重要總結與成果驗收,讓學生展現在專業知識、邏輯論證及公共參與方面的學習成果,也體現政治法律教育重視理性思辨與社會關懷的核心精神。
另外,為促進大學與高中教育交流銜接,實踐高等教育回饋社會及培育公民素養的責任,本次課程特別邀請小港高中廉政社學生組隊參與辯論。小港高中校長薛鈺勤表示,透過與大學生共同研討公共議題及進行論證攻防,高中生得以提前體驗大學課程的學習模式與思辨訓練,不同學習階段的學生也能藉由交流互相學習、共同成長,落實公民教育理念。
本次畢業辯論選定四項兼具社會爭議性與公共價值的重要議題,包括「檢方起訴將資源回收舊電鍋贈送拾荒婦的作為是別無選擇的作為?」、「國際政治上強權即真理」、「如果夜神月存在於現實世界,他的正義是否應該被允許」,以及「台灣鯛應正名為吳郭魚」等辯題。議題橫跨法律、政治、社會及經濟等領域,分別探討刑罰制度與庶民情感的平衡、國際政治中的權力現實、法秩序失靈情境下正義實現的界限,以及產業行銷與社會認同之間的關係。 其中,「台灣鯛應正名為吳郭魚」一題引發熱烈討論。學生進一步思考企業或產業是否可能透過名稱包裝與品牌塑造等行銷策略影響消費者認知,甚至因追求商業利益而產生資訊誤導、混淆視聽或違反誠信原則等道德爭議,並探討市場競爭、消費者權益與商業倫理之間應如何取得平衡。
政治法律學系表示,透過多元且具爭議性的議題設計,引導學生從不同角度分析問題,深入思考價值衝突背後的意義與影響,並在論證與攻防過程中培養理性思辨與公共參與能力。 此次畢業辯論亦具有多重教育意義。除引導學生探討社會永續發展的共同價值、政策行動中的價值衝突,以及面對複雜公共議題時如何做出符合倫理與社會期待的判斷外,也透過辯論歷程訓練學生系統思維、政策分析、論證表達及團隊合作能力,作為大學四年學習成果的重要驗證。同時,課程團隊也希望完整記錄辯論歷程與學習成果,為學生留下珍貴而深刻的大學學習記憶。
課程總召集人張宏恩同學表示,辯論的核心在於思考。面對任何議題,不能僅憑直覺做出判斷,而必須透過資料蒐集、邏輯分析與多元觀點檢視,深入理解問題本質。他指出,辯論不著是說服他人的工具,更是持續檢驗與修正自身觀點的過程。學生透過辯論學習如何運用證據支持論點、尊重不同意見,並在意見分歧中保持理性與客觀。
張宏恩進一步表示,課程從辯論基礎概念開始,逐步帶領學生學習立論、質詢、答辯及結辯等環節。同學們從最初對辯論的陌生與緊張,到能夠獨立蒐集資料、建構完整論證架構,甚至在有限時間內進行即時攻防,每位同學都投入大量時間與心力,展現高度學習熱忱與豐碩成果,也為大學生涯留下難忘的一頁。
本次畢業辯論特別邀請陳進郁老師、張庭維老師、賴志強助理教授擔任評審。各場賽事之雙方攻防與最終結果精要如下:
【第一場辯論賽】
【辯題】檢方起訴將資源回收舊電鍋贈送拾荒婦的清潔員是別無選擇的作為
【正方主張(起訴是別無選擇)】清潔隊員具身份公務員資格,私自處分回收物該當公務侵占罪,依特別法優先原則適用《貪污治罪條例》。該罪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重罪,不符微罪不起訴要件,檢方依法必須起訴。不能因電鍋客觀價值微小(32元)或出於善意而免責,否則將動搖大眾對公務體系廉潔性的信賴。
【反方主張(不應起訴、有其他選擇)】檢察官具實質起訴裁量權(便宜主義原則),應審酌社會通念與個案實質違法性。行為人主觀上無貪腐惡意、客觀上未獲私利,與典型重大貪腐罪責不符。依刑事最後手段性,此類微小瑕疵應交由內部行政懲戒即可,起訴是浪費司法資源。
【最終結果】反方獲勝;反方二辯獲得最佳辯士。
【第二場辯論賽】
【辯題】國際政治上強權即公理
【正方主張(強權即公理)】國際社會處於無政府狀態。公理定義為「能被有效實踐與維持的共同規範」,若無武力或經濟實力(強權)支撐,道德法律皆為空談。聯合國安理會五常否決權等制度,本質上是強權利益分配的延伸。弱國最終仍須依靠科技或軍援等實力平衡保障安全。
【反方主張(強權非公理)】區分事實存在與價值正確。強權靠實力支配秩序是現狀,但不代表侵略行為具正當性。公理是保障人類生存尊嚴的文明底線。運用哲學反詰,若各國不預知自身強弱,絕不會同意拳頭大說了算。強權開戰前仍須尋求正當性包裝,證明強權無法等同公理。
【最終結果】過程因正方三辯於結辯提出新論點,反方二辯抗議成立扣分。最終反方獲勝;反方二辯獲得最佳辯士。
【第三場辯論賽】
【辯題】如果夜神月存在於現實世界,他的『正義』是否應被容許?
【正方主張(應被容許)】現實法律存在漏洞,部分罪犯利用程序逍遙法外。夜神月消滅罪犯的行为,是體制失靈下的正義落實。依據功利主義,夜神月出現後全球犯罪率大幅下降,有效嚇阻潛在犯罪,實質保障善良人民的安全。
【反方主張(不應容許)- 小港高中廉政社】任何人均不應擁有超越法律的絕對裁判權。夜神月僅憑個人主觀定義善惡,本質上是摧毀法治根基的獨裁暴政。私刑正義會引發社會集體恐懼。體制被個人意志取代後,社會將退回混亂,且無法避免權力走向腐化。
【最終結果】正方獲勝;反方二辯(小港高中)獲得最佳辯士。
【第四場辯論賽】
【辯題】台灣鯛應正名為吳郭魚
【正方主張(應正名為吳郭魚)】台灣鯛本質上為改良吳郭魚。企業不應為追求商業利益利用名稱包裝,此舉具資訊誤導嫌疑,違反誠信原則。「吳郭魚」承載台灣本土歷史與庶民飲食文化,正名能展現對本土文化與誠信價值的尊重。
【反方主張(不應正名)】「台灣鯛」代表經過優良育種、高品質養殖與國際認證的精緻農產品,在市場定位與品質上與傳統吳郭魚已有實質差異。行銷命名為現代貿易與品牌塑造的合法策略,旨在提升附加價值、改善漁民收益,並未違反誠信。
【最終結果】反方獲勝;正方二辯獲得最佳辯士。
評審老師與系主任楊戊龍於閉幕時高度肯定大四同學將專業倫理、法律思想與現實社會結合的思辨能力,同時讚賞小港高中廉政社展現的公民素養。本次畢業辯論活動在實習法庭現場的歡笑與感動中圓滿落幕,為全體師生留下深刻的大學學習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