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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體育室徵求校聘組員1名

一、 職稱:校聘組員
二、 名額:一名
三、 性別:不限
四、 資格:
(一) 學歷:大學(含)以上或商管相關科系畢業。
(二) 個性:具配合度高之敬業精神;需能獨立作業,能主動積極規劃及管理交辦職務,並能在遭遇問題時盡力尋求最佳解決方案。此外,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能細心負責、正向思考、成熟圓融者優先考慮。
(三) 能力:
1. 熟悉Microsoft Office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
2. 能與校內外單位進行溝通,並達成各種行政要求。
3. 具會計經驗者尤佳。
4. 經教育部體育署公告之受認可團體【目前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中華民國水域訓練檢定協會、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中華民國海浪救生總會、輔英科技大學】所辦理救生員資格證照(救生員證有效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尤佳。
五、 工作項目:
(一) 游泳池整體業務之執行(負責內容:人員、事務管理及會計項目,每年4月至10月底上班時間13:00-22:00)。
(二) 協助體育室及場地器材組相關業務與活動(每年11月---翌年3月底上班時間08:30-18:00或13:00-22:00)。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 甄選方式:公文寫作、電腦測驗、面試。
七、 待遇:依學校規定辦理。
八、 預計到職日期:公告錄取名單後,即刻上班。
九、 工作地址:國立高雄大學體育室(811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十、 應徵方式:
(一) 請務必填寫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如附件)並請檢附履歷表、自傳(請以電腦繕打、A4紙張、附上近照一張)、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詳細學經歷資料證件影本(請敘明服務期間內擔任之職務名稱、負責工作內容)或救生員資格證照及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 將上述應檢附之相關資料於109年8月12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81148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國立高雄大學體育室林季嬋小姐(聯絡電話:07-5919571)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體育室校聘組員職務);經初審通過者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託關說者,不予錄取。
十一、視成績結果將候補若干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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