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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電機工程學系校聘系務秘書職務代理人乙名徵選公告

電機工程學系校聘系務秘書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一、 職稱:職務代理人
二、 名額:乙名
三、 性別:不拘
四、 工作期間:電機工程學系校聘系務秘書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約自報到日起至110年6月7日,依實際請假期間聘用)。
五、 資格條件:
(一) 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 需能獨立作業,有良好主動學習及與人溝通的能力,工作負責認真,有熱忱。
(三) 熟悉電腦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並具良好之方案規劃、執行能力及公文寫作能力。
(四) 有學校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六、 工作項目:本系教務、招生、學務等相關業務。可參考本系系網之行政人員職務細項。
七、 工作待遇:配合學校規定,大學畢業起薪28,225/月,碩士畢業起薪33,025/月。
八、 工作地點:國立高雄大學電機工程學系辦公室(81148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九、 甄選方式:初審(書面審查)、複審。
十、 聯絡方式:
(一) 檢附資料如下:
1. 個人履歷表及自傳(請使用附件履歷表格式,並附近照)。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學經歷證件影本(請敘明服務期間內擔任之職務名稱、負責工作內容)。
4. 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
5. 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
上述資料請以A4格式列印彙整郵寄,資格條件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 掛號郵寄:
1. 請務必填寫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如附件),並檢附相關履歷資料於110年1月15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81148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國立高雄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收(信封外註明應徵電機系校聘系務秘書職務代理人)。
2. 依書面資料審查擇優通知甄試(為方便聯絡,請留E-mail及手機號碼),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3. 備註:視成績結果將候補若干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十一、 聯絡電話:07-5919372或07-5919375,傳真號碼:07-5919374
十二、 本系網址:http://ee.nuk.edu.tw/main.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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