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10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
一、教育部辦理「110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檢附甄選簡章及相關附件,請貴單位協助公告周知,並鼓勵學子申請。
二、依據駐捷克代表處110年1月7日捷克字第11042200030號函辦理。
三、本案申請人以110年10月以前已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惟大學三年級及四年級生、任教之研究員/教師亦可提出申請;申請人語言能力須具備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各項英檢與CEFR架構對照表」 B2級列之任一項測驗級/分數以上者(如附件)。
四、申請人請依簡章所列「參加甄選應繳文件」備齊紙本及電子檔,紙本請送至國際處陳志明先生,電子檔請寄至jonathan916002@nuk.edu.tw
五、請各教學單位鼓勵學生及教師踴躍報名,報名期限截至2月9日止,後續視報名狀況,另行召開「國際化與學生交流審查委員會」決定推薦名單。
二、依據駐捷克代表處110年1月7日捷克字第11042200030號函辦理。
三、本案申請人以110年10月以前已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惟大學三年級及四年級生、任教之研究員/教師亦可提出申請;申請人語言能力須具備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各項英檢與CEFR架構對照表」 B2級列之任一項測驗級/分數以上者(如附件)。
四、申請人請依簡章所列「參加甄選應繳文件」備齊紙本及電子檔,紙本請送至國際處陳志明先生,電子檔請寄至jonathan916002@nuk.edu.tw
五、請各教學單位鼓勵學生及教師踴躍報名,報名期限截至2月9日止,後續視報名狀況,另行召開「國際化與學生交流審查委員會」決定推薦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