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校與國立中山大學合校7場公聽會會議紀錄乙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第3次合併規劃小組會議(會議決議:公聽會會議紀錄公告之方式,請印製紙本於學術副校長室及五院院辦公室各放置5本並設置閱覽登記簿,自108年5月31日起開放閱覽。)決議辦理。
二、本校與國立中山大學7場合校公聽會業於108年4月30日(週二)至5月10日(週五)期間辦理完成,會議紀錄已置於學術副校長室及五院院辦公室,歡迎至各指定地點閱覽。
秘書室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