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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與國立中山大學合校公聽會會議紀錄已置於學術副校長室及五院院辦公室

主旨:有關本校與國立中山大學合校7場公聽會會議紀錄乙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第3次合併規劃小組會議(會議決議:公聽會會議紀錄公告之方式,請印製紙本於學術副校長室及五院院辦公室各放置5本並設置閱覽登記簿,自108531日起開放閱覽。)決議辦理。

二、本校與國立中山大學7場合校公聽會業於108年4月30日週二至5月10日週五期間辦理完成,會議紀錄已置於學術副校長室五院院辦公室,歡迎至各指定地點閱覽。

               秘書室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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