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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學雜費收費標準收取。
落實節能省碳,力行環保措施,本校自102學年度(102年8月1日)起,不再寄發學雜費繳費通知單。請同學自行上網至「學雜費繳費查詢系統」操作列印。
總務處出納組將於112年8月31日(四)起開放繳款單線上列印(本校網站首頁http://www.nuk.edu.tw;點選「學生」→「校務行政系統」之「學雜費繳費查詢系統」,在「使用者登入」輸入自己的帳號與密碼後即可線上列印)。
請依繳費單上註明之繳費期限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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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二年制在職專班、碩士在職專班、延畢生繳交學雜費及學分費為二階段繳費,第一階段(學雜費)為基本費(即註冊費)(延畢生為電腦與網路通訊使用費及學生團體保險費),第二階段為學分費,於加、退選確定後,繳交學分費。
依據本校學則第11條規定,已完成註冊手續之學生,若有依規定應向學校繳納之學分費逾期未繳清者,當學期應令休學,其所修習當學期之科目全數註銷。
繳交學雜費(註冊費)及學分費並俟入帳後,可再進入學雜費查詢系統依步驟操作,並先下載最新版Adobe Reader (http://get.adobe.com/tw/reader/),以免列印有問題。